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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镜头中的大爱”摄影展的通知

编辑:时间:2012年03月22日访问次数:4828

关于举办“镜头中的大爱”摄影展的通知

    清明作为一项我国传统的祭祀大节,具有悠久的历史底蕴和丰厚的人文内涵,是我国传统优秀文化精神高度凝聚的一项重要平台。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浙江大学离退休工作处、杭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杭州市老干部摄影协会和浙江安贤园决定举办“镜头中的大爱”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凡反映关爱生命、关爱老人及清明时节祭扫先烈、祭祀先人等人文景观、祭扫习俗和生活情趣的清明江南社会风貌内容。

    二、投稿时间: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4月15日。

    三、投稿办法:

    请将参赛作品发anxianyuan@126.com邮箱,并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和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每位作者参赛作品限于五张之内,每张作品文件量不小于3MB。

    四、奖项设置:

    主办单位将邀请有关领导、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从投稿作品中评选出五十幅入围参展作品,并评出获奖作品。

    具体获奖名额如下:

    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三名、二等奖六名、三等奖九名、优秀奖二十名

    五、活动要求:

    1.为配合本次大赛,安贤园将于2012年4月2日、4日两天在安贤园举行以清明文化祭典为内容的系列文化祭祀活动,届时将组织部分摄影爱好者现场采风。入围作品中,反映安贤园活动内容的不少于十幅。

    2.本次大展不收参赛费、不退稿。黑白、彩色作品均可。拍摄时间不限。

    3.参赛者须拥有照片的著作权和所有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等其它必要的保障权利,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其他合法权益。参赛者同意获奖作品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著作权、署名权由作者保留。

    4.凡获奖作品,主办方有使用权,可在展览、画册、报刊、杂志、网络等相关非赢利宣传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5.本届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投稿作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规则。

   六、展览安排:

   凡入围作品将由主办单位安排于2012年5月举行“镜头中的大爱”摄影展开幕式暨颁奖仪式,展览作品随后将分别由各参加单位巡回展出。展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相继编制赠送纪念画册。

 

                            “镜头中的大爱”摄影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