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党工委

站内搜索

浙江大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编辑:时间:2013年07月19日访问次数:3035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

《浙江大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

党委发〔2013〕32

  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

《浙江大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已经学校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3年7月10日

  

 

浙江大学深入开展党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浙江大学自2013年7月开始集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学校中层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学校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实现世界一流大学的“三步走”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原则

1.坚持领导带头,分类明确要求。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欢迎党外领导干部参加。重点对象是学校中层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内容是加强作风建设,主要目标是校院领导班子树立优良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带领师生员工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努力实现学校内涵发展。校领导班子和成员带头开展活动,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既要组织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又要根据作风建设的要求,把自己摆进去,认认真真地听取意见、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广大党员要认真接受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积极参与到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教育实践活动,共同凝聚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

2.坚持正面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育人意识和服务意识,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以整风精神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教育,不回避矛盾,不讳疾忌医,不隔靴搔痒,敢于直面问题、揭短亮丑、深刻反省、改正缺点。

3.坚持立足学校特点,重在解决问题。认真梳理“四风”在学校的具体表现,努力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使活动取得令群众满意的成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牢固树立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质量观,切实解决教风学风不正、文风会风虚浮,面子工程(活动)依然存在等问题,大兴求是创新之风,把时间精力放到提高教育质量的工作上来;要坚决反对官僚主义,牢固树立师生为本的群众观,切实解决机关作风中的慵懒散和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重视和尊重基层不够、民主集中制的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关心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成长,加强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健全学术治理结构;要坚决反对享乐主义,牢固树立奋发有为的价值观,切实解决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状态不振作、对学校事业不够投入,以及追名逐利、贪图享受等问题,做到在工作面前敢为人先、勇于担当,在待遇面前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要坚决反对奢靡之风,牢固树立廉洁办事的权力观,切实解决在“三公”经费使用、领导干部出国管理、公务接待、节庆活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倡导勤俭办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监督,带头约束自己的行为,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4.坚持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梳理和检验学校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对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予以修订完善或废止。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5.坚持分类指导,以好的作风开展活动。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各单位实际开展,找准各自要解决的作风方面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规定动作要扎实到位,自选动作要突出特色。要加强统筹兼顾,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五好”院级党委和“五好”党支部建设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一流管理服务师生”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结合起来。要按照从严要求、务实有效的原则开展活动,力戒形式主义,避免走过场,减少材料报送,杜绝一切无益的会议,把时间精力放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和解决问题中去。

三、工作步骤

    自2013年7月9日起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至2013年11月底结束。

    学校领导班子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到“六个带头”,即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深入群众、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抓好整改。通过召开专门座谈会、个别谈话、开展民主评议、走访调研等方式,总结检查校领导班子和成员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精神的情况,了解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

    新学期开学后,各单位(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本单位的集中教育实践活动,以改进本单位的学校中层干部作风为重点,突出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问题,使广大党员普遍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活动不分阶段,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根据以下3个环节灵活安排,有序推进。

1.学习教育、听取意见(7月初―9月)。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

一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和教育。校院两级领导班子要开展一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进行学习交流;学校组织新一届中层干部群众路线专题教育培训班和其他“育人强师”培训班次,对全体中层干部和预备党员、部分专任教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理想信念和师德师风教育;各院级党组织要组织至少一次面向全体党员的集中学习活动,各党支部要组织至少一次学习和讨论活动。学习要重点围绕《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书目开展,采取自学和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要走进基层贴近师生开门征求意见。在主动梳理师生提出的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基础上,采取各种方式进一步听取意见建议。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联系单位,深入党支部和学生课堂、寝室,深入了解情况,征求群众意见。学校还要通过认真听取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书记信箱校长信箱和活动专题网站征集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意见征求;各中层领导班子也要采取灵活务实的方式,充分征求意见。其中各学院(系)征求意见的对象是本学院(系)教职员工和学生代表,其他中层领导班子征求意见的对象是本单位教职员工和服务对象代表。要进一步集中群众意见,找准突出问题,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2.查摆问题、开展批评(9月―10月)。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要围绕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来开展。

    认真召开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领导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学习有关重要文献和论述,根据师生员工反映的意见,围绕加强作风建设、发挥表率作用进行剖析和对照,撰写发言提纲。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中央督导组会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心谈话;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回顾总结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学校教育内涵发展等方面情况,联系思想实际和分管工作实际,分析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会后,在一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或发言提纲。中央督导组会同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并采取适当形式反馈。

    中层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和步骤进行,学校派出的联络督导小组全程参与,加强指导。

    各党支部要组织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不仅要了解掌握和汇总分析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员自身也要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改正措施。

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10月―11月)。重点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对一些突出问题,要进行集中治理。每个单位都要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把整改落实与中心任务结合起来,围绕实施“六高”强校战略,攻坚克难,积极推进当前学校发展最为迫切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的落实。如全面落实《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特别是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以国际校区建设为契机,推进国际化办学;实施民生工程,切实关心教职员工的工作和生活,落实为师生服务的理念等。

    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要进一步完善学校促进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方面的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加强师生为本、关爱学生和青年教师方面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

四、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学校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校长和党委常务副书记、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校党委常委全体同志担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教育实践活动,研究解决重要问题,总结宣传典型经验,组织开展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名单及工作职责另行发文)。

    各中层领导班子是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其中各院级领导班子的第一责任人是党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和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各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的第一责任人是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城市学院和宁波理工学院的第一责任人是党委书记和院长。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及工作机构,整体谋划部署本单位各项活动。

2.做好分类指导,加强校院互动。党员校领导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对联系点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示范带动和推进全校的教育实践活动。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若干联络督导小组,分片联系各单位(部门),了解活动进展,督促活动进度,指导帮助各单位圆满完成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分析全校开展活动的情况,加强沟通协调,有针对性地具体指导活动开展。

3.加强宣传引导,及时交流总结。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宣传阵地,开通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站,发挥网站、微博、博客等新兴媒体的作用,通过新闻报道、工作综述、专题专访、典型示范等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强化舆论监督,发挥警示作用。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适时开展研讨交流。

    各单位(部门)根据本方案统筹规划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制定活动计划。活动过程中及时报送有关经验和典型材料,活动结束后向校党委提交总结报告。

 

   抄送:各学部、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