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各参保单位:
退休人员的2020年1-7月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金额于7月30日委托银行发放,将在1-3个工作日发放到位。各单位可自8月1日起,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查询打印有关调待表单(方法与往年相同)。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201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一是与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二是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含职业年金、代发和一次性补发金额)挂钩调整。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8%计算养老金增加额。
(三)适当倾斜。2019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三、支付方式:
(一)待遇正常发放人员。符合2020年调待条件且7月27日前待遇正常发放的退休人员,调待金额发放至退休人员本人银行账户。
(二)待遇暂停发放人员。符合2020年调待条件且7月27日前因去世办理“待遇暂停”的退休人员共623人,因其银行卡大多已注销,调待金额统一发放至单位银行账户,请相关单位8月1日后通过网上服务系统打印调待表单,核对无误后将调待金额转发至其家属。
浙江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
2020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