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党工委

站内搜索

关于申请2021年度浙江大学爱心基金离退休人员专项基金补助的通知

编辑:时间:2022年01月03日访问次数:285

为帮助我校部分离退休人员缓解因大病、重病等导致的实际困难,体现爱心帮扶,根据《浙江大学爱心基金离退休人员专项基金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人员给予补助.现将2021年度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浙江大学校本部在册的离退休人员,遇下列情况可申请补助:

(一)本人确诊患重大疾病(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及《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二)本人患重病,同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基本医疗定点机构纳入正常治疗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发生的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医保部门界定)当年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元以上;

(三)本人因突发性意外事故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特殊困难。

(四) 对身患重大疾病(如器官移植、白血病、晚期肿瘤)的,由省级医疗机构书面出具自费自购治疗性药物证明,同时数额巨大(一次性超过5万元的),并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助,由校爱心基金离退休人员专项基金管理小组专门讨论决定。

二、补助标准:

1)人民币3,00015,000元(含)部分补助25% 

2)人民币15,00130,000元(含)部分补助30%         

3)人民币30,00150,000元(含)部分补助35%;        

4)人民币50,000元以上部分补助40%。最高上限3万元。

三、补助金的申请:

离退休人员申请补助时,必须填写《浙江大学爱心基金离退休人员专项基金补助申请表》(可在各管理服务中心领取),并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结算单据发票和明细单等有关凭证,交退休关系归属的管理服务中心。爱心基金申请表.doc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上交相关材料时做好个人防护。

 

四、补助审批:

由各中心爱心基金离退休人员专项基金管理小组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审,并提出补助意见;学校爱心基金离退休人员专项基金管理小组根据量入为出原则讨论决定补助发放金额。补助名单在离退休工作处门户网站和各管理服务中心橱窗公示一周。

五、具体安排

2022228日前,个人上交有关申请材料;

  2022315日前,汇总材料交校医保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筛选;

2022420日前,各中心爱心基金小组讨论申请补助人员名单;

2022430日前,校爱心基金小组审核并讨论申请补助人员名单;

202258日起发放补助金(符合条件的补助人员名单公示一周)。

六、有关事项:

申请表中本人患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在基本医疗定点机构纳入正常治疗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发生的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是指离退休人员一年内医疗收费收据中自负部分在学校或本单位已对个人进行补助后最终由个人承担的部分;自理部分包括医保部门规定的需个人自理的乙类药品、大型仪器检查、特殊治疗项目等;自费部分指丙类药品等。

对本年度已通过其他渠道享受补助的,在审核爱心基金补助时,扣除相应的补助金额。

七、咨询电话

玉泉管理服务中心     87951530    玉泉校区教工活动中心310

西溪管理服务中心     88273021    西溪校区东横教学楼205

华家池管理服务中心   86971051    华家池校区常青楼一楼

紫金港管理服务中心   88206180    紫金港校区白沙综合楼205

湖滨            87217381    西溪校区西三教学楼202

              离退休工作处

202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