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浙江大学爱心基金离退休人员专项基金申请补助的通知

发布者:王卓尔发布时间:2026-01-05浏览次数:10

各管理服务中心:

为缓解我校部分离退休人员因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意外伤害,造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体现爱心帮扶,根据《浙江大学爱心基金离退休人员专项基金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人员给予适当补助。现将2025年度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基金的申请及补助范围和标准详见《浙江大学爱心基金离退休人员专项基金实施细则》中的具体条款。

二、补助金的申请:

离退休人员申请补助须填写《浙江大学爱心基金离退休人员专项基金补助申请表》(可在各管理服务中心领取),并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结算单据发票和明细单等有关凭证,送交退休关系归属管理服务中心。

三、补助审批:

《浙江大学爱心基金离退休人员专项基金补助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后,各中心爱心基金离退休人员专项基金管理小组负责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审并提出补助意见;学校爱心基金离退休人员专项基金管理小组根据量入为出原则讨论决定补助发放金额。补助名单在离退休工作处门户网站和各管理服务中心橱窗公示一周,并统一通知二级单位备案。

四、具体安排:

2026228日前,申请人上交有关申请材料;

2026315日前,汇总材料造册并交校医保办公室筛选;

2026420日前,各中心爱心基金小组讨论申请补助人员名单;

2026525日前,学校爱心基金小组审核并讨论申请补助人员名单;

20266月起发放补助金。

五、有关事项:

本人患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在基本医疗定点机构纳入正常治疗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发生的中“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 是指离退休人员一年内医疗收费收据中“自负”部分在学校或本单位已对个人进行补助后最终由个人承担的部分;“自理”部分包括医保部门规定的需个人自理的乙类药品、大型仪器检查、特殊治疗项目等;“自费”部分指丙类药品等。

对本年度已通过其他渠道享受补助的,在审核爱心基金补助时,扣除相应的补助金额。

六、咨询电话:

玉泉管理服务中心    87951530    玉泉校区教工活动中心310

西溪管理服务中心(西溪)   88273021   西溪校区东横教学楼205

西溪管理服务中心(湖滨)   87217098    西溪校区西三教学楼202

华家池管理服务中心   86971051    华家池校区常青楼105

紫金港管理服务中心   88206180    紫金港校区白沙综合楼108

 附件:浙江大学爱心基金离退休人员专项基金补助申请表.docx(点击下载)


离退休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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