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大学关于离退休人员实行校、院(部)两级管理的 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党委发[2000]38号 纪委,各党工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党委,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各校区管委会,各学院,行政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浙江大学离退休人员实行校、院(部)两级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 江 大 学 2000年10月20日 主题词:人事管理 离退休人员 意见 通知 抄 报:教育部办公厅,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浙江省教育厅,中共浙江省委老干部局,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大学关于离退休人员实行校、院(部)两级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2000年10月20日) 为贯彻教育部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 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工作,我校对全校离退休人员实行校、院(部)两级管理,实行学校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服务的工作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学校领导机构和各职能部门离退休管理工作职责 (一)浙江大学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任正、副组长,成员由组织部、人事部、离休党工委、离退休工作部、计财部、房地产部、校工会、校医院、后勤管理部等单位负责人组成,是我校离退休工作的领导机构。 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共中央及上级部门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 检查督促有关部门离退休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讨论研究有关离退休工作事宜。 (二)校区党工委、管委会 配合离退休工作部协调本校区的离退休工作。 (三)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1、按规定向离休党工委提供离退休工作及其他有关方面的文件,使离退休教职工及时了解党和政府的重要方针、政策。 2、把离退休工作列入学校有关会议议题和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内容。落实学校领导向离退休人员通报情况的工作。 3、协助学校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保证离退休干部按规定范围及时阅读文件、参加会议、听取报告。 4、协助离退休工作部做好上级部门和兄弟院校领导来我校的接待工作。 (四)党委组织部、宣传部 1、办理干部离休及提高政治、生活待遇的审批手续。对老干部反映的有关政历问题,组织进行调查和处理。 2、协助党委抓好离退休教职工党组织的建设及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会同人事部和离退休工作部门做好发挥老干部作用的工作,组织好重大节日座谈会和慰问等活动。 4、关心离退休人员,按规定发放学习资料,开展尊老爱老的宣传教育。 5、协助各单位,处理好离退休教职工逝世后的丧事等善后事宜。 (五)人事部 1、负责每年向教育部和省人事厅报送有关离退休教职工的统计资料等工作。 2、办理教职工离退休的审批手续、核定离退休金等工作。 3、会同组织部和离退休工作部门做好重大节日座谈会组织和慰问活动。 4、办理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及各种补贴的调整、审核等工作。 5、协助各单位处理好离退休教职工逝世后的丧事和抚恤工作,关心离退休教职工遗属等工作。 (六)房地产部、后勤管理部 1、根据上级对离退休人员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规定,在生活上为离退休人员排忧解难,根据房改政策帮助解决和改善离退休教职工的住房条件。 2、为离退休干部按规定用车提供方便。安排老同志参加会议、听报告、集体活动、住院、出院、疗养等方面用车。 3、为兄弟单位离退休人员来校提供住宿、订票、用车等方便。 (七)计财部 1、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相关经费的核算与监督。 2、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离退休金和生活费的发放。 (八)校医院 1、负责办理老同志看病、住院、医药费报销和公费医疗管理等工作。 2、关心离退休教职工的健康,做好经常性的医疗保健工作。在安排在职职工体检的同时,组织安排离退休人员健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治疗。 (九)校工会 1、关心离退休教职工的文娱生活和福利事业,为老同志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方便。 2、积极向在职工会会员宣传党的离退休工作方针、政策和做好离退休工作的意义,鼓励和支持教职工为老同志服务,在校内形成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风尚。 (十)离休党工委、离退休工作部 离休党工委和离退休工作部是学校离退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拟订离退休工作计划、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 2、负责与老同志原工作单位的联系,处理离退休工作的具体业务。 3、安排离退休干部阅读或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做好校党政领导定期向离退休人员通报情况的具体组织和事务工作。了解离退休人员的情况和要求,及时向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 4、管理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和福利费。根据离退休人员的爱好和特点,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参观学习。 5、组织离退休人员为发展学校教育事业、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开展力所能及的工作。 6、会同组织部、宣传部协助党委抓好离退休教职工党组织的建设及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7、协助人事部做好离退休人员调整离退休金及各种生活补贴费工作。 8、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节日慰问和住院时的探望工作。 9、指导和协助离退休各兴趣组织开展活动。 10、协助各单位处理离退休教职工逝世后的丧事、抚恤工作和对遗属的慰问工作。 11、承办学校党政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离退休工作的任务。 二、院(部)离退休管理工作的职责 1、各单位党、政领导要重视和关心离退休工作,把离退休工作列入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干部离休后,其党的组织关系由学校统一管理;教职工退休后,其组织、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各单位建立离退休工作小组,由单位领导、办公室、部门工会、离退休人员代表等组成,认真做好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主动与学校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及时反映本单位离退休工作情况。经常向在职人员宣传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树立尊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3、政治上主动关心老同志,按规定范围组织老同志阅读文件、传达重要会议精神或通报有关情况,使他们了解国内外形势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校和本单位的改革发展情况。 4、注意发挥老党员的作用, 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按退休党员人数,一般在原单位党组织领导下单独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根据老同志的特点开展党的组织活动。 5、生活上要热情照顾老同志。做好离退休人员住院的探望和节日慰问工作。有条件的可以建立老年基金,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同志,要给予关心和照顾。 6、根据离退休人员的特点和本人意愿,适当安排他们力所能及的工作,使他们老有所为,继续发挥作用。 7、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体活动,促进老同志身心健康,丰富晚年生活。 8、离退休人员逝世后,按规定负责处理好丧事和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