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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工作职责


    离退休工作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做好全校离退休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 负责贯彻落实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根据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 负责制定离退休工作的年度工作要点及学期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三、 做好与离退休同志原工作单位的联系工作,指导与协调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离退休工作的具体业务。

      四、 做好离休同志的政治学习、文件传阅、听报告、参加会议和政治活动等具体组织工作。

      五、 按照信访条例,配合学校做好离退休同志的信访工作,正确及时完整地向学校报送各类信息。做好调查研究,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六、 负责管理、使用离退休同志的活动经费和福利费。根据离退休同志的爱好和特点,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办好活动室,丰富老同志晚年生活,关心老同志的生活福利。

      七、 组织离退休人员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力所能及的工作。

      八、 会同党委组织部做好离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 协助人事处做好老同志增加或调整离退休金及各种生活补贴费等工作。

      十、 组织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节日慰问和住院探望工作。

      十一、 协助老同志原单位处理好离退休职工逝世后的丧事和抚恤工作。

      十二、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十三、做好接待省内外兄弟单位及老同志来我校调研、考察离退休工作的有关事项。

      十四、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