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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工作处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编辑:lxzz时间:2014年06月19日访问次数:3709

离退休工作处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处经费使用的管理,力求节约,合理使用,完善廉洁自律的保障机制,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特制定处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1 处各项经费使用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各项经费使用实行一支笔审批;

2、处各项工作经费按预算报学校批准后,必须严格按照预算使用;

3、离退休老同志的活动费、福利费等,根据各校区人数由处办公室统一报学校审核后下拨各校区,由各校区离退休办公室根据有关政策掌握使用;并及时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活动费、福利费的使用情况;

4、工作经费经处办公会议讨论确定后,按一定的比例下拨给各校区,由各校区离退休办公室掌握使用;

5、大额经费使用必须填写《离退休工作处大额经费使用申请表》,一次性开支1万元至5万元的,须报处办公室审批备案;一次性开支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处务会议讨论和处领导审批。

6、属政策性开支的费用,各校区离退休办公室要严格按政策掌握使用;

7、各财务主管负责人根据学校有关财务规定进行审批;审批票据应有经办人、验收(证明)人签字;如负责人外出,应急开支可由主持工作的领导审批;

8、经签字审批后的票据方可填写报销单并用章报销;

9、经费摺由专人负责保管,符合上述使用、报销审批规定的,方可使用经费摺报销。经费摺使用后必须立即归还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应做好经费使用登记工作;

10、严禁违反上述规定开支经费,违者将按学校财务有关规定处理。

离退休工作处

��八年六月二十四日